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2023年供应商备选库
采购项目(第三次)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2023年供应商备选库采购项目(第三次),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为公司自筹,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
二、项目概括及采购范围
(一)项目名称
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2023年供应商备选库采购项目(第三次)
(二)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1个标段。
A-VI标段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劳务供应商备选库
1.本项目建立的供应商备选库仅针对单项估算金额小于100万元的采购项目,大于等于100万元的同类型项目,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招标采购;
2.本次扩充供应商库主要是为了确保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2023年高速公路安全防护设施提升工程顺利开展,因此本次扩至只组织召开A-VI标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劳务供应商备选库入库事宜;
3本公告长期有效,采购人自9月5日8点30起开始接收供应商入库申请,本次入库的供应商仅需要携带符合入库要求的证明文件原件至采购人处评审即可办理入库,评审通过即可入库成功。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供应商无不良行为记录,经查询无不良信用。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须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截止时间10天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自供应商成立之日起作为起始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入库采购活动;
3.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公司供应商黑名单;
4.近三年无违法记录或不良讨薪记录,无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5.供应商必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为一般纳税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同单位名称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股权、关联关系的供应商,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进入本项目同一类型备选库;
7.需要供应商拥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8.需要供应商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相应标段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施工资质。
9.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1个类似业绩;
10.供应商每个作业面至少需要进场打桩机、钻孔设备、随车吊、制式轻卡各1辆/台,以上设备可租赁,入库的供应商需要具备同时开展2个作业面的能力。
四、评审流程
采购人自2023年9月5日8点30分起开始办理入库申请,供应商仅需携带证明文件原件至采购人处查验,查验通过后即可通过本次供应商备选库。
查验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二楼西侧226室。
五、其他要求
(一)本公告在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kyscg.com)上发布。
(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226办公室
联 系 人:魏女士
电 话:13909595690
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