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2025年日常养护项目绿化苗木(二次)采购公告
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2025年日常养护项目绿化苗木(二次)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编号:NXJKS20250401,采购人为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已具备采购条件,因工期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紧急采购。
2.1项目名称: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2025年日常养护项目绿化苗木(二次)采购项目
2.2控制价:
控制总价:64.29(不含税)。
2.3项目地点:宁夏银川、吴忠境内。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3个苗木供应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开具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发票、交易流水等能证明合同真实性);
3.3供应商无不良行为记录,经查询无不良信用: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此项目采购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5供应商供苗时需要提供苗木检疫证;
3.6其他要求
3.6.1苗木要求:苗木必须为银川周边本地树种,必须提前联系绿化技术员实地勘察合格号苗后方可起挖,起挖苗木必须生长健壮,过程中不能有老苗、病苗,运输过程中无机械损伤。
3.6.2包装与运输:地径3公分以上的苗木,必须带土球起挖,土球大小不小于地径8-10倍(例如:国槐A,胸径D:5.1-6cm,起挖土球为:40-50cm。紫叶李,地径d:4.1-5cm,起挖土球为:32-40cm。),起挖土球大于30公分必须用土球袋包装,确保土球不碎裂,运输途中必须用遮阳网覆盖,采取保湿、防晒措施。
3.6.3苗木验收标准:采购苗木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到达施工现场,按合同约定进场抽样检查,不合格苗木无条件退场,所有进场苗木必须提供检疫证,未提供检疫证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施工现场延误工期不予接收,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损失由供苗单位承担。
4.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于2025年4月1日18:00前将营业执照、开户行信息、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nxjkcgzy@163.com,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标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2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日上午10时00分,会议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太阳都市花园东侧营业房2号3楼会议室。
4.3报价文件需要递交装订、彩色打印的正本一份。
4.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采用最低价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
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kyscg.com)网站发布。
采 购 人: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
联 系 人:李翔
电 话:13995386204
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