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2025年日常养护项目材料采购项目A组(第二批)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2025年日常养护项目材料采购项目A组(第二批)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项目编号NXJKS20250403。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2025年日常养护项目材料采购项目A组(第二批)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0个标段。
2.3控制价:
1标段:护栏板及立柱139.82万元(不含税);
2标段:防眩网及隔离栅218.67万元(不含税);
3标段:防阻块及螺栓14.77万元(不含税);
4标段:标志牌版面及换膜229.35万元(不含税);
5标段:反光膜29.8万元(不含税);
6标段:安全物资162.76万元(不含税);
7标段:高韧性快硬混凝土33万元(不含税);
8标段:除雪车除雪铲刃19.75万元(不含税);
9标段:扫路车扫刷、除雪车滚刷56.71万元(不含税);
10标段:防滑砂及片石65万元(不含税);
总控制价:969.63万元(不含税);
2.4项目地点:宁夏境内。
2.5计划工期:具体以采购人要求时间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
3.2供应商无不良行为记录,经查询无不良信用。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须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截止时间10天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自供应商成立之日起作为起始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采购活动。
3.3供应商2022年1月1日以来未被列入公司供应商黑名单。
3.4供应商2022年1月1日以来无违法记录或不良讨薪记录,无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3.5供应商必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为一般纳税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同单位名称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股权、关联关系的供应商,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进入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报价。
3.7业绩要求
1标段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7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 ;
2标段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 ;
3标段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 ;
4标段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 ;
5标段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5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 ;
6标段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 ;
7标段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 ;
8标段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 ;
9标段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 ;
10标段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 ;
3.7.2所提供业绩如为单价合同,以最终结算总金额为准,需提供最终结算金额的证明材料;
3.7.3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是以同一个供应商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
4.采购文件的获取和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4.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0日上午9时00分,采购人自8时30分起开始接受响应文件。
4.3开标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555号8楼会议室
4.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后获取采购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kysc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任先生、曹女士 15729588671、13323509556
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