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绿色低碳再生循环利用产业基地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绿色低碳再生循环利用产业基地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项目编号NXJKS20250601。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绿色低碳再生循环利用产业基地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控制价:本项目服务费用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宁价费发〔2010〕87号)文件规定,报价采取优惠系数报价方式,不得高于70%。
2.4项目地点:宁夏境内。
2.5计划工期:具体以采购人要求时间为准。
2.6采购范围: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绿色低碳再生循环利用产业基地项目工程概算、招标控制价及结算审核。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服务、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成立时间在3年及以上。
3.2供应商无不良行为记录,经查询无不良信用。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须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截止时间10天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自供应商成立之日起作为起始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采购活动。
3.3供应商2022年1月1日以来未被列入公司供应商黑名单。
3.4供应商2022年1月1日以来无违法记录或不良讨薪记录,无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3.5供应商必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为一般纳税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同单位名称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股权、关联关系的供应商,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进入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报价。
3.7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3个类似的工程控制价审核及竣工结算审核业绩。
3.7.1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是以同一个供应商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
3.8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要求:
需最少提供五名造价师,其中一级造价师不少于3人,二级造价师不少于2人;高级职称不少于1人,中级职称不少于2人。(须提供相关人员执业证、注册证、职称证和近一年的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4.采购文件的获取和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4.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3日上午9时00分,采购人自8时30分起开始接受响应文件。
4.3开标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555号8楼会议室
4.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后获取采购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kysc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岳女士 18695115172
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