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无人机驾驶培训服务
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无人机驾驶培训服务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项目编号NXJKS20250706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无人机驾驶培训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限价:19万元(不含税)
2.3采购内容及要求:15人(CAAC)多旋翼中型机超视距驾驶员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
2.4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时双方具体约定;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期内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成立时间在3年及以上。
3.2供应商无不良行为记录,经查询无不良信用。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须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截止时间10天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自供应商成立之日起作为起始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采购活动。
3.3供应商2022年1月1日以来未被列入公司供应商黑名单。
3.4供应商2022年1月1日以来无违法记录或不良讨薪记录,无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3.5供应商必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为一般纳税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同单位名称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股权、关联关系的供应商,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进入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报价。
3.7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类似3个业绩累计考证取证人数≥20人,且(CAAC)多旋翼中型机超视距驾驶员取证≥12 人。
3.7.1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是以同一个供应商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
3.8拟投入本项目师资要求:
需最少提供4名教员,其中可教授多旋翼中型机超视距驾驶员教员不少于2人。(须提供相关人员执业证书和近一年的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4.采购文件的获取和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4.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8日14时30分,采购人自14时00分起开始接受响应文件。
4.3开标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555号8楼会议室
4.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后获取采购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kysc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岳女士 18695115172
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