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2023年交安材料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澄清变更公告
因项目变动,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2023年交安材料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变更为:截止至2023年2月17日上午9:30,其他澄清变更内容如下。
一、采购标段及清单变更说明
本项目原计划采购标段为1个标段,采购清单护栏立柱主材防腐形式均为环氧锌基聚酯复合涂层。现变更为:本次交安材料采购划分为2个标段,分别是I标段:护栏立柱主材采购(环氧锌基);II标段护栏立柱采购(热浸镀锌),采购清单按照标段划分重新制定,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二、谈判保证金缴纳及退还变更说明
本项目原谈判保证金金额按照50万元(伍拾万元整)进行收取,谈判保证金形式转账、电汇、银行保函或者担保公司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者现金、支票、保证保险等其他形式。现变更为I标段谈判保证金33万元(叁拾叁万元整);II标段谈判保证金17万元(壹拾柒万元整),两个标段谈判保证金共计50万元(伍拾万元整),已缴纳原投标保证金50万元的供应商,如参与本采购项目2个标段的谈判,不再继续缴纳投标保证金;如参与其中1个标段的谈判,将对未参与标段的投标保证金按照保证金金额予以退还,谈判保证金形式:转账、电汇、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者现金、支票形式。采用现金、支票形式时转入采购人指定的账户。
三、本项目原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4900万元以上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现变更为:I标段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3000万元以上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II标段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400万元以上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原供应商资格要求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现变更为:本次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选择范围仅限于材料生产厂家,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原材料预付款,预付款比例视谈判情况确定,原则上不大于30%,同时,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等额预付款的银行保函。现变更为:预付款比例为成交金额的30%,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等额预付款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由成交供应商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银行出具 (如成交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不具备出具银行保函资格的,则应当由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上级银行出具)。
五、本项目谈判程序
公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保护公司和各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对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流程进行详细说明,具体流程如下。
1.各供应商法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响应文件,工作人员、监督人员、供应商代表共同检查密封情况。
2.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公开拆封,公布第一轮报价的最高价格及最低价格。(第一轮报价即响应文件内报价)
3.各供应商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离场,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4.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5.谈判结束5分钟后,各供应商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进入会场,同时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当场公布。
6.各供应商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离场,谈判小组对第二轮报价进行商议,若同意,向各供应商宣布结果,竞争性谈判流程结束;若谈判小组不同意第二轮报价,按照相同流程进行第三轮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kyscg.com/)。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5739296621
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