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
现对宁夏致信科技有限公司乌海至玛沁公路惠农至石嘴山段交安工程护栏主材、辅材、标志牌、附属设施采购项目做如下变更:
一、业绩要求
由:I、II标段供应商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累计完成不少于1600万元以上类似业绩;
III标段供应商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累计完成不少于570万元以上类似业绩;
IV标段供应商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累计完成不少于610万元以上类似业绩;
V标段供应商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累计完成不少于980万元以上类似业绩;
VI标段供应商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累计完成不少于150万元以上类似业绩。
变更为:I、II标段供应商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1个不少于1600万元以上类似业绩;
III标段供应商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1个不少于570万元以上类似业绩;
IV标段供应商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1个不少于610万元以上类似业绩;
V标段供应商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1个不少于980万元以上类似业绩;
VI标段供应商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1个不少于150万元以上类似业绩。
二、采购清单
I、II采购清单第3、4、5项单价由4.36变更为4.41,删除清单第42项至第50项,控制价由2733.90万元变更为2719.49万元。
清单变更表见下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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